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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被追索2.5亿 法院:公司已无财产 多名高管成老赖

要闻 北京头条 作者:温婧 2019-06-18 15:31:34
[摘要]法院认定,ofo已“无财产”,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

  发现

  东峡大通170条执行文书 一个月标的超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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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青报记者看到,目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东峡大通公司相关的执行文书有170条,大部分的执行时间都在2019年1月以后,被执行标的金额十分巨大。仅今年5月,东峡大通就收到来自北京海淀、北京朝阳、北京丰台、杭州市、天津市、厦门市、上海市等多个法院的近20件执行文书。仅一个月的执行标的,就超过6000万元。

  同时,东峡大通被冻结股权标的6起,被冻结股权超过1700万元。不过,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150000万美元,也就是15亿美元。

  聚焦

  包括ofo创始人戴威在内多名高管成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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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陈正江本人已有16条被列为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的信息。

  北青报记者还发现,ofo的多名主要管理人员也都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创始人戴威有16条被列为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的信息;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ofo总经理陈婧也于2019年4月30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北京头条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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