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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娃单位或社区托管你接受吗?西安家长担心这俩问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7-04 10:42:08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马虎振 韩笑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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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那么,如何使国家绘制的这幅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蓝图尽快在陕西落地?7月3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普通市民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的机构负责人,听取了他们的看法。

  据悉,省政协目前也正在以“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为主题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8月还将专门就此召开专题月度协商座谈会。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以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88880000或在华商报官方微信微博相关内容下留言,由华商报转交省政协。

  新闻背景:单位托管、社区托管等四大亮点引人注目

  指导意见中,四大亮点引人注目:

  一是家长照护婴幼儿时间有望更加充足。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二是“单位托管”模式将更加普及和完善。指导意见明确将用人单位纳入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来,提出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是家门口的“社区托管”值得期待。指导意见提出,居住区要建设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这些照护服务可以是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服务。

  四是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政策支持。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鼓励地方政府梳理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通过采取提供场地、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减免租金、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培育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强调要“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指导意见还对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相关组织、协会、基金会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职责上专门明确了分工。

  家长态度:最担心安全和收费问题  从业人员应有资质认定

  7月3日,在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华商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孕妇及其家人。

  刘女士家在西安,她说自己是二胎了,打算和婆婆一起带。对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她觉得比较担心的问题首先是安全,怕交给这些机构不放心;二是担心成本,怕收费太高负担不起。

  陈女士说,她在高新区做软件工作。“我希望能延长产假和哺乳期,对哺乳期母亲实行弹性下班制度,可以早点下班。对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我担心整齐划一的看护会影响孩子的天性发展,担心安全没有保障,还担心收费太高负担不起。国家既然要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希望不要最终都成了当前和高价民办教育一样的机构,只能让普通市民望而兴叹。”

  高女士在一家留学机构工作,在西安工作六年,她说准备让母亲帮自己照看孩子。她表示,国家出台这个文件是好事,可以方便两边老人都不在身边的年轻妈妈照看孩子,如果小区、单位都有这样的机构,会考虑把孩子交给这样的机构的,但比较担心安全和收费问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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