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宝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的紧急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教体局、宝鸡一中: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17.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指出:“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宝鸡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取消原招生办法中面谈的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以各相关学校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