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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宝娃”难听想改名结果被拒 陕西省公安厅:有理由就能改

综合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辛超 2019-07-15 16:12:35
[摘要]今年前半年,段先生先2次后向靖边县公安部门提出了变更姓名的申请,第一次申请的理由是“认为自己的名字不好听”;第二次申请的理由是“名字与父亲的小名重名”。7月14日,了解政策后段先生称,他将再次向靖边县镇靖乡派出所提交更名申请。

  西部网讯 (记者 辛超 实习生 侯静恬 景健)“我就是想改个名字怎么这么难?”近日,靖边县的段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先后2次提交了变更姓名的申请,均被当地派出所以“理由不充分”而拒绝。

  2次提交变更姓名申请均被拒绝

  段先生家住靖边县镇靖乡,最近因为改名的事比较烦心。“我叫段宝娃,每次跟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时,都会被问到‘你为什么会叫这样的名字?’‘谁给你起的这么搞笑的名字?’”段先生说,他有改名字的想法很久了,“名字是父母给取的,小时候觉得没啥,现在长大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烦恼。”

  今年前半年,段先生先2次后向靖边县公安部门提出了变更姓名的申请,第一次申请的理由是“认为自己的名字不好听”;第二次申请的理由是“名字与父亲的小名重名”。

  但是,靖边县公安部门均以不是“正当理由”为由,两次拒绝了他的请求。

  “第一次申请,派出所告诉我说按照规定是上幼儿园以后都不给改名字;第二次我靖边县公安局给我的理由是我父亲户口本上的名字并非‘宝娃’,所以也不予以通过。”段先生说。

  针对段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靖边县镇靖乡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称,之前确实收到过段先生变更姓名的申请,但是由于申请理由不充分,所以没有为他办理更名业务。“如果段先生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让他本人到派出所来咨询。”

  “真的没想到,我就是想改个名字,为什么这么难?”段先生说。

  陕西省公安厅:“名字难听就能改名”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而《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 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随后,记者联系了陕西省公安厅户政处,询问变更姓名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称,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若坚持有改名的意愿,只要申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提交有正当理由的申请,派出所即可通过申请为其更名。“比如重名者太多,多音字容易引发误称,与其他贬义字同音、近音,感觉名字难听等,都可以成为变更姓名的理由,并且不限次数。”

  至于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具体指哪些?工作人员称,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此外,陕西省公安厅户政处工作人员还建议,成年人变更姓名一定要慎重,因为变更姓名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房产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使用。“如果改名字时这些问题处理的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工作人员说。

  7月14日,了解政策后段先生称,他将再次向靖边县镇靖乡派出所提交更名申请。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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