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华商报记者看到侯先生和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监察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上面标注着工程总金额为64.5万元,施工完成、系统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总额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周内支付。
“工人的工资发不下去,还拖欠了供货商的货款,这件事让我的公司陷入了瘫痪。”侯先生说。
记者联系了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一工作人员称,的确拖欠了侯先生的公司64.5万元安装监控的工程款,“这是政府工程,当时知晓情况的领导换了,现在的领导要把项目重新过一遍,钱肯定会给的,需要等政府常务会通过即可。”
侯先生说,他们7个月前也是这么说的,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程款?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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