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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大道撞人致3死案移送起诉:嫌疑人患癫痫仍多次驾车

要闻 澎湃新闻 作者:廖艳 2019-07-23 15:06:49
[摘要]5月24日,深圳南山大道撞车致人死亡案。7月22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备受社会关注的“5•16”南山大道撞人案,有了新的进展。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7月23日发布通报称,7月22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院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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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5月24日发布通报称,5月16日19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楠驾驶粤BJ8Q62号沃尔沃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驾驶车辆向登良路口加速直行,以每小时64公里的车速行驶了450余米(该路段限速每小时60公里),撞向路口南侧路中间安全岛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人群后,又与相对方向静止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两辆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案发后,深圳市检察机关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监督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于2017年10月19日留学期间取得美国驾驶执照,回国后,刘某楠于2018年5月9日申领了国内的驾驶证。2018年12月,刘某楠被两家医院确诊患有癫痫。在明知其患有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楠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没有主动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自己的驾驶证,并多次违反规定驾驶车辆。5月16日案发后,在刘某楠随身物品及驾驶的机动车内,均查获治疗癫痫的药品,经调查,事故原因排除酒驾、毒驾及车辆安全问题。

  5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5·16”南山大道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批准逮捕。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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