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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嘉园馨苑开发商逾期交房 物业费清算应该从何日算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8-07 12:19:34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谢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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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黄女士早年在高陵区嘉园馨苑购置了一套房产,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3 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真到了约定的日子,黄女士发现开发商未提供“两书一表” ,甚至在户型、面积上都存在争议。因此黄女士拒绝收房。

  纠纷一直未能解决,一拖就是五年。近日黄女士收到了物业催交费用的短信,还没 办理收房的她需要交纳2014年至2018年度暖气管道基础运行费5年3857元,及物业费66 个月11002.43元。

  随后华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嘉园馨苑的开发商为陕西商益置业。黄女士所购房产于 2015年3月12日才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较合同约定日期晚了15个月。此外合 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开发商仅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日赔偿金。

  黄女士犯了难,她困惑,开发商是否存在逾期交房?万分之一的赔偿金是否过低? 物业费清算到底应该从何日算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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