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上午10时25分许,途径东城大道辅道的西安交警灞桥大队纺织城中队民警驾驶的警车前出现了一辆正在逆行的白色小型轿车。民警随即要求该车停靠接受检查。
在民警对其开具罚单过程中,驾驶员董某某情绪激动,要求交警在东城大道为小区门前单独打开一个掉头口,并且编造现场几位纺织城中队警员在东城大道经常钓鱼执法、追击车辆的不实理由,并拿出手机贴近民警拍摄,现场民警、辅警始终保持克制,并明确告知其违法的事实,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驾驶员董某某在确认签字离开时,出口辱骂民警。现场执勤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带上警车,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进入警车后,董某某承认错误,表示十分后悔其行为。
8月6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表示,逆行查获地点位于灞柳良居西北门,逆行车辆从三十四中方向南侧辅道自东向西逆行。正常行驶路线应当为东城大道三十四中转盘向西沿主道行驶至东城大道柳亭路三岔口掉头,多余花费时间为3分钟。灞柳良居北门距离三岔口仅500米,在道路中间打开掉头口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且将严重降低该路段通行效率。
对于董某某称民警钓鱼执法的问题,纺织城中队民警无奈地告诉记者,纺织城围挡增大,加之韩森路开通后导致纺四路口日常处于大流量状态,加之日常勤务安排,真的顾不上在酷暑烈日下跑去东城大道“钓鱼执法”。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