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其他垃圾运输车辆时,发现该辆运输车在收集时,将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混收,执法人员现场对其收集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并告知,如果再次混收、混运生活垃圾,将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十一、第五十二条,对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首次执法演练由曲江新区网信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联合曲江龙湖紫都城物业组织开展,接下来,曲江新区将持续开展模拟执法活动,不断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正式全面开展,夯实基础,助力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