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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猪已被原地扣押!养殖场欠债长期未还 上千头生猪被查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9-03 11:18:08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陆程程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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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305头猪已被法院依法原地扣押,你不得擅自处置,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近日,高陵法院依法查控了某养殖场的上千头生猪。

  2013年,被执行人宋某在经营养殖场过程中,以养殖场名义向高陵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290万元,西安某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了担保,宋某又向该担保公司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签订后,三方还就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申请雁塔区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5年,贷款到期后,养殖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担保公司根据合同代为偿还了全部借款和利息,并向雁塔区公证处申请了《执行证书》。之后两年,因养殖场及其经营者宋某并未按合同向担保公司清偿债务,担保公司向高陵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养殖场和宋某仍久久未履行偿还义务,一方面,被执行人经营出现困难,另一方面,申请人巨额债权难以实现,案件办理陷入困境。近期,申请人称养殖场有大量生猪,请求法院及时控制。为避免财产流失,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近日,高陵法院出动7名执行干警,前往该养殖场开展查封扣押行动。行动中,执行干警进入养殖区内,忍着刺鼻的气味,逐栏进行清点,经过近两小时的努力,共查控生猪1305头。执行过程全程录像,法官当场告知宋某不得擅自处置查控的生猪,同时,也鼓励宋某树立信心、努力经营,争取早日还清债务。

  养殖场经营者宋某也当即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到法院与对方沟通,努力早日还清欠款。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陆程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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