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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法院采取黑名单、悬赏公告、扣车罚款等措施 老赖终服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9-06 11:46:43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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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高陵法院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郭某迫于种种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付款义务,一起历时两年多的执行案件就此了结。

  2017年,唐某在为郭某驾驶运输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唐某当场死亡。后唐某家属路某等人将郭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事故责任,判决郭某作为雇主需赔偿路某等人21万元。然而,郭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遂被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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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郭某答应每月偿还7000元,分30个月还清。不想,郭某仅偿还5000元后,便不再履行协议,案件重新恢复强制执行。随后,法官很快查明,执行和解期间,郭某银行账户有不少收入流水发生,又有车辆营运收益,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而且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干脆当起“老赖”,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的伎俩。

  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执行法官岳锐敏迅速采取行动,先后对郭某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扣押营运车辆,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迫于法院的强力威慑,在拘留期间,郭某妻子主动来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案款。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胡丽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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