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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左旗公司收了租客钱却没给房东 警方称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9-19 07:10:20 编辑:谢磊 作者:田睿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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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若房东与中介是委托代理 房东无权要求租客搬离

  北京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元说,如果房东与中介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则房东没有权利让租客搬走,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作为代理人的中介公司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对房东产生法律效力。此时,租客将房屋租金交给中介,即视为已将租金交给房东。租客已经履行完毕支付房租的义务,房东无权要求租客搬走。”

  王国元建议,被要求搬走的租客可先向房东释明上述法律规定及后果,并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租客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没有收到房租的房东为及时止损,应主动与租客协商解决此事,并向中介公司主张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也可通过起诉中介公司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如果房东与中介公司之间属于房屋租赁关系,即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后,中介公司再将房屋转租给租客。此时,房东与中介公司是租赁关系,中介公司属于承租人,租客属于次承租人。”

  王国元说,根据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相关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在中介公司拒不向房东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房东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要求租客搬离房屋。此时,租客可以行使代位清偿权,即替代中介公司向房东支付房租,租客因此遭受的损失可向中介公司索赔。否则,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房屋。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李宇欣 摄影 陈团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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