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检察院依法对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中第一批涉恶犯罪嫌疑人5人依法从严从快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四人。
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以秦某某、马某某、柯某某等为其他成员的犯罪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暴力威胁、殴打辱骂、拦截追逐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系渭南市指定恶势力犯罪重点案件之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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