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监委原主任权王军(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对权王军做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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