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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从实习到转正工作一年多 公司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19-10-24 19:07:28
[摘要]辛苦工作一年多,却始终不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也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这让马先生十分着急。

  辛苦工作一年多,却始终不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也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这让马先生十分着急。

  2018年大学毕业后,马先生留在了此前实习的一家工作单位,公司承诺实习期满一年后转正。然而转正后,也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3月起,我在西安科美申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习,毕业后就继续在这里上班,公司领导说试用期至2019年3月,期间是试用期工资,没签订任何合同。”马先生说,今年3月,他询问公司领导,被告知可以转正,但只是工资上涨。

  马先生说,工作经常出国、加班比较辛苦,公司却始终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让他十分失落,“今年6月底,我看到公司新来的应届毕业生都签订了试用期3个月的合同,心里就更不是滋味,多次和领导沟通,但是没什么结果。”马先生说,觉得工作没有保障,他便着手寻找新的工作,并于7月底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因为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给我相关补偿并办理离职手续,以便我在其他单位求职,但一直没有协商结果,离职手续迟迟未办。”

  10月23日,根据马先生提供的公司负责人李经理的电话,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无人接听回复。通过联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马先生此前为公司员工,目前已不在公司上班,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今年8月,马先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关离职证明,“入职一年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指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也就是应当补发11个月的工资。”朱长江说,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正常的入职手续,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固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健康稳定的劳动关系。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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