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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宁强公交坠江案原因查明 驾驶员违规操作系主要原因

汉中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映伟 2019-11-28 06:22:06
[摘要]宁强一辆公交车坠入嘉陵江,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宁强县政府公布事故调查结果,主要原因系驾驶员违规操作。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张映伟)今年2月11日,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一辆公交车行驶至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路段时,公交车撞断路肩防护栏,坠入嘉陵江,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的交通事故。近日,宁强县政府公布事故调查结果,主要原因系驾驶员违规操作。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公交车驾驶员唐某未系安全带,左手掌控方向盘、右手扶持挡位杆(此姿态长达1分23秒)违规操作,在车辆变道时(右道变左道),仍然单手控制方向盘,未及时回正方向,导致车辆左前侧碰撞公路左侧路肩上的垃圾桶后撞击在防护栏上,撞断护栏与路外皂角树碰撞,坠落至嘉陵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公交客运源头安全管理缺失。公交线路青木川镇终点站无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管理制度;宁强公交分公司对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责任和意识不强;宁强公交分公司建立的公交车辆动态监控设施未发挥有效监控作用,监控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宁强县公交分公司道路运输稽查工作不到位;宁强县交通运输局对宁强公交分公司监督检查不彻底,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调查处理结果表示,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议对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因驾驶员唐某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调查报告还建议给予宁强公交分公司监控管理员洪某洋、宁强客运公司公交科科长王某波等14人党政纪处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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