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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这些老旧小区将进行改造 快看看有你家吗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天娇 2019-12-01 07:14:22
[摘要]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力求设计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以示范工程引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安居,是老百姓最基本的愿望。随着城市发展的升级与更迭,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急需优化提升。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用两年时间,重点对绕城高速范围以内,2000年以前建成,符合规定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到2021年6月前,完成绕城高速以内80%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改造将充分考虑西安实际和地域特点,不搞“高、大、洋、怪”,最大限度使改造资金惠及更多群众。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让一个个在时代变迁中渐失光彩的老旧小区换新颜,实现由“脏乱差”到“美净齐”的“逆生长”。

  改造标准

  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早改早补、多改多补”

  ——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指导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或居民议事协调组织,在项目申报、方案评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健全管理等方面全程参与改造工作。对尚未成立的小区,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尽快成立。对确实达不到成立条件的,可由社区引导该小区党员、热心群众等组成议事协调组织。同时,通过本轮改造,推动小区自治自管。

  ——结合小区实际,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从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房屋质量及功能、改善小区景观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其中,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中包含管网管线、道路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升房屋质量及功能包含维修加固、建筑风貌、居住功能、室内改造等方面;改善小区景观环境包含拆违清障、架空线缆、环境卫生、绿化改造、小区风貌等方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含服务用房、器材设施等方面。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改造工作的同时,各街办、社区要主动引导居民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社区物业服务、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改进小区物业管理。鼓励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物业服务体系,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要通过本轮改造,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早改早补,多改多补”“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鼓励各区县、开发区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并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本级财政3年安排不少于50亿元,专项用于各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原房产开发单位、产权单位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探索依托小区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养老托幼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建电梯等专项改造及后续管理。对具备条件,群众意见统一且愿意承担改造资金的,可同步对室内老旧管网管线进行改造。

  改造理念

  坚持遵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改造将坚持遵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在摸清底数、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制定改造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力求设计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以示范工程引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改造原则

  不搞“高、大、洋、怪”  经济适用最重要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规划部门指导下,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要求,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的空间资源,将相邻老旧小区统筹实施,腾退公共空间,优先配建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停车位等便民设施。对小块土地,可进行绿化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工程将于2019年12月前开工建设,建成符合西安特色和群众满意的示范工程。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经济适用,充分考虑西安实际和地域特点,不搞“高、大、洋、怪”,尽可能选择当地或性价比高的建筑材料,非重点区域不得采用如石材等贵重材料,最大限度使改造资金惠及更多群众。此外,西安市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扣减补助资金,迫究责任。

  这些小区将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1.莲湖区 北宁坊小区 北大街274号

  2.新城区 八府庄小区 东元西路甲字42号

  3.碑林区 红会医院家属院 南郭路3号

  4.雁塔区 明德门北区 明德路29号

  5.雁塔区 明德门南新区 朱雀大街36号

  6.未央区 枣园安居小区 文景路20号

  7.灞桥区 灞桥区略钢小区 纺建路以南406号

  8.长安区 教师小区 南长安街258号

  9.临潼区 怡园小区 北环路12号

  10.阎良区 凤东小区 阎良区延凤路中段路南

  11.高陵区 农行小区 文卫路150号

  12.鄠邑区 钓台路小区 南关十字以南150米路东

  13.周至县 印刷厂家属院 二曲街办老城东街南口

  14.蓝田县 勤俭办小区 青羊路东段南侧

  15.高新区 枫叶苑北区 高新二路23号

  16.经开区 雅荷城市花园 凤城八路98号

  17.曲江新区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家属院 西影路466号

  18.浐灞生态区 水务局家属院 席王街办柳巷村路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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