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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路商贸城”涉嫌违建多年难追责 涉及资金上亿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12-04 07:39:17 编辑:张佳萌 作者:佘欣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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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

  纺织城客运站和铠达公司之间到底啥关系?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得知,康复路商贸城有土地证、没有工程证,土地是纺织城客运站的土地,至今仍未变更土地性质,楼是铠达公司建的,属于未批先建,但纺织城客运站和铠达公司均对双方关系避而不谈。

  早在2016年5月4日,灞桥区法院一审判决书中就已经审理查明了纺织城客运站和铠达公司之间的关系。2016年9月7日,西安中院的二审判决书上也同样提及说明了这两家公司的关系。

  2011年5月18日,铠达公司与西安纺织城客运站签订合作建设合同,该客运公司在西安市灞桥区纺北路纺织城客运站内有一处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约40亩,附土地证复印件。铠达公司欲在该宗土地上建设一栋综合服务大楼,经客运公司同意,由铠达公司投资建楼。双方约定,该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全部房产,铠达公司无偿使用8年,如建筑面积超出6万平方米,铠达公司可无偿使用9年;如超过10万平方米,铠达公司可无偿使用10年;如超过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每增加2万平方米,铠达公司的无偿使用期增加一年。从纺织城客运站开业日期计算铠达公司无偿使用期的起始日期。铠达公司无偿使用期完毕后,可有偿租用20年。

  疑点二

  认定是违建 为何主张合同无效还会输官司?

  在2015至2017年之间,商户先向法院起诉铠达公司,主张与铠达公司签署的合同无效,从灞桥区法院到西安中院到省高院,请求均被驳回。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为康复路商贸城到底是不是违建,商户一方认为,因为手续不全是违建,不具备交房条件,所以合同无效。灞桥区法院2016年5月4日的判决书显示,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属于纺织城客运站的配套设施,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所使用的土地系国有出让土地,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纺织城客运站总平面图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故商户认为综合服务中心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违法违章建筑的理由不能成立。

  商户上诉后,西安中院维持原判,商户上诉至省高院。

  2017年6月15日省高院的裁定书显示,该院经审査,认为西(安)咸(阳)国家公路西安纺织城客运站运输枢纽(以下统称纺织城客运站项目),该项目系经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的西安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立项后,一期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期含有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经本院审查,《纺织城客运站项目总平面》图纸已有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行政部门的书面审批意见,由此可见二期的后续手续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当时没有任何行政部门确认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系违法建筑,综上可以说明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有别于违法建筑。

  对此,规划灞桥分局规划科工作人员说,纺织城客运站有工程证并不代表康复路商贸城有工程证,平面图上的并不一定都是有手续的,“司法方面的理解程序我不懂,但从规划来讲,看规划图上哪些是经过批准,是要看证载提到了哪些,比如地上几层干什么用,有多少个车位等,都会写得很清楚。证载了什么就是批准了什么,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认定就是看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工程证就是违法建设,总平面图可能画得很大,但证载上没有的就是没有批准的,就是违法的。”

  据规划灞桥分局信息公开告知的西安纺织城客运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建设规模中总建筑面积44029平方米,面积仅为康复路商贸城的一多半。包括客运大楼一幢,安检报班修理车间一幢,公厕共三座,民航售票、旅游咨询处两座,地铁连楼通廊一座。其中,未见关于纺织城客运站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路商贸城)的任何证载。 华商报记者 佘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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