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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女子考科目一被要求交收60元“适应费” 物价部门:须遵循自愿原则

安康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12-10 07:30:01
[摘要]近日,王女士向安康市12345热线反映称,她在安康市昌达驾校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时,被要求缴纳60元“适应费”并签订相关协议。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张建全)近日,王女士向安康市12345热线反映称,她在安康市昌达驾校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时,被要求缴纳60元“适应费”并签订相关协议。如不签订协议,驾校则拒绝学员参加考试。那么,驾校这一做法合适吗?

  “12月3日,王女士在安康昌达驾校进行科目一考试,驾校要求交60元场地费并签订考前适应性培训协议,如不签订协议进行培训,则拒绝学员进行科目考试。王女士认为,昌达驾校将此培训作为参加考试的前置性条件,妨碍了驾考工作的正常秩序。”昨日,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收到王女士的反映后,就把相关工单交给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理。

  12月5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称,车管所责令昌达服务有限公司对未参加相关培训的学员尽快完成退费。经昌达服务有限公司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表示对收费项目了解后,本人参加了培训,表示理解。

  据了解,今年7月到8月,安康市12345热线累计接到118次昌达驾校不合理收费的投诉,多与60元适应费有关。

  据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8月24日召开的问效座谈会上,安康市物价部门明确表示,驾校可收取考试前适应性培训费用,但必须提前告知学员,学员采取自愿缴纳的方式,收取时应开具相关税票。在会上,安康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也明确要求,对不愿缴纳60元考试前适应性培训费用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学员考试,更不能以此项费用是否缴纳作为学员考试的前置条件。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在驾考中遇到强制收费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投诉反映。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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