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已形成合同关系
活动方不履行即视为违约
就此事,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表示,从何先生转发的这则集赞活动内容看,的确没有规定奖品数量或“先到先得”的约定。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集赞换礼品”活动,可以看做是一种向不特定人群发布的广告。也就是说,依据合同法,积赞换礼品应当视为活动方发出的一个要约,何先生已根据售楼部写在广告上的要求达到集赞条件属于承诺行为,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因此活动方就要兑现承诺,否则就构成合同违约。至于之后的广告中加上了“电视机仅一台”这条约定,对之前已经形成合同关系的活动参与者,不产生效力。 华商报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