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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签了合同房东却将房卖给他人 起诉后发现中介没有委托书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12-20 07:07:07
[摘要]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定金,却被告知房东已将房卖出,无奈之下,肖先生将房东、中间委托人、居间公司、中间公司起诉至法院。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定金,却被告知房东已将房卖出,无奈之下,肖先生将房东、中间委托人、居间公司、中间公司起诉至法院。

  签了合同交了居间费和定金

  房东却不卖房了

  2017年5月,肖先生通过西安邦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准备购买位于西安市玄武路锦园新世纪小区一套房子,“中介公司表示,他们有房子业主章某的卖房委托书,但我没看到过。我看过房子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后,与居间方西安居尚地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邦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业主委托人张某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房子总价是122万元,我还交了居间费31620元和定金5万元。”

  肖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合同签完后房子迟迟没有办交易手续,直到2017年7月,他得到消息,房东不卖房了。“我找房东才知道,中介没有拿到委托人的授权,但当时中介说委托人张某与房东有委托的微信聊天记录。”后来得知房东将房子卖给了别人。

  法院两次开庭判赔却拿不到钱

  还有5万元定金不知如何索赔

  无奈之下,肖先生将房东、中间委托人、居间公司、中介公司起诉,2018年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判决,肖先生与居间公司、中介公司合同解除,中间委托人张某支付肖先生17万余元,居间公司、中介公司支付肖先生15万余元。由于房东章某没有提交委托书,且和中间委托人张某都没有出庭,后来此案重新审理。

  今年11月27日,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肖先生向居间公司、中介公司交纳居间费,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肖先生与两家公司已完成居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但因未查看章某的委托书,未尽到谨慎义务。法院判决居间公司、中介公司退还肖先生居间费31620元,并赔偿肖先生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8万元。肖先生接受判决结果,但他说:“法院判决后对方公司并没有执行,至今他一分钱也没拿到。”此外,还有他交的5万元定金,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拿回。

  12月17日,记者联系到中间委托人张某。张某表示,他虽然没有出庭,但提供了相关证据,“具体事情你可以去问肖先生,我跟他说过了。”

  西安邦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居尚地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加入邦房,属于加盟。对于肖先生一事,公司正在搜集证据准备上诉,“2017年房子涨幅很快,肖先生签完合同交了部分定金,但房东以自己没去签合同为由违约不卖房。当时签约环境比较复杂,委托人张某没有出示委托书,说是有口头协定、微信聊天记录,但后面不认可,并且两次开庭张某都没有参加。”

  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正在联系、核实委托人张某的情况,“张某是房东章某公司的员工,目前公司正在搜集证据,所以没有执行判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作为第三方,不能代收客户定金,只能收取居间服务费,“中介费在房东和委托人的手里,不在公司手里,给肖先生赔偿一事,等上诉后按照法院判决而定。” 华商报记者 尤洁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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