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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嫌疑人“补偿环境”作为量刑情节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12-27 07:40:06
[摘要]12月26日,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西安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围绕秦岭保护,对75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诉到法院,对51件非法狩猎等案件从重从快办理……12月26日,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西安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10月,省检察院将西安、安康两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指定陕西铁检集中管辖。围绕秦岭保护,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75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公诉到法院,对51件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从重从快办理,并结合具体案情,采取多种方式“补偿环境”,将嫌疑人为“补偿环境”所做的努力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运用。今年3月与秦岭国家植物园建立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共有8名被告交纳了3万余元生态修复基金,栽种树木5000余棵,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还要到基地内义务劳动养护树木。

  在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从民营企业涉及犯罪较为集中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件入手,立足事实与证据,坚持慎捕、少捕,对1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建议6件,被采纳5件。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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