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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讨不成两债主把欠债人关了5天多 结果全获刑

社会新闻 现代快报 作者:严君臣 2019-12-28 08:37:26
[摘要]2018年3月4日20时许,李某、郁某通过他人将晁某约至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随后将其拉上李某的汽车,带至李某经营的店内实施看管。

  (原标题:把欠债人关了五天多,债主变成被告)

  现代快报讯 借款到期催讨不成,糊涂的两名债主一怒之下纠集他们的两个兄弟,一起将债务人关了五天多,结果四人一起成了刑事被告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2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人李某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曹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郁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1月下旬,晁某因急需用钱,先后向李某、曹某高息借款,并约定春节前归还。节后,晁某没有能归还借款,李某、曹某多次联系晁某却联系不上,便约定如果李某找到晁某,就把对方的位置告诉曹某。

  2018年3月4日20时许,李某、郁某通过他人将晁某约至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随后将其拉上李某的汽车,带至李某经营的店内实施看管。李某随即将位置告诉曹某。

  曹某闻讯赶到店里,在向晁某要钱的过程中,曹某殴打晁某颈部,后被拉开。因晁某无法还钱,李某就让曹某把人带走,并与曹某约定晁某还钱后二人平分。后曹某提议并将晁某安排在附近的一浴室内并派人看管,不许其离开。

  第二天,曹某又与李某将晁某再次带至李某的店内实施看管。当晚,李某纠集郁某等人,带着晁某到他的姑妈家借钱,后又将其带至一酒店的房间内实施看管,同时威胁晁某不要逃跑等。3月6日中午,李某又安排郁某将晁某带到李某的店里实施看管,晚上又将其看管在一酒店的房间内,同时威胁其不要报警。

  3月7日中午,李某和郁某先后到达该酒店房间,在向晁某要钱的过程中,李某殴打晁某头部并将其推倒在床上,同时言语威胁。后李某、郁某又将晁某带到他父母家要钱,随后又带回酒店并安排吴某继续实施看管。

  3月8日,吴某等人对被害人晁某继续实施看管。当晚,李某又安排郁某等人将晁某带至其父母家要钱,后又将被害人晁某带回酒店由吴某继续实施看管。3月9日,晁某偷偷用手机将自己所在位置告诉家人,其家人于次日报警,3月10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接警后将晁某解救。

  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晁某出具书面材料,对各被告人表示谅解。

  原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曹某、郁某、吴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均应予惩处。本案属共同犯罪,李某、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并结合各自的犯罪情节分别进行处罚;郁某、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曹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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