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杨先生通过智联招聘到西安巨多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应聘消防操作员,他应聘后交费4000元接受培训,随后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考试。
杨先生说,培训前与公司签有一份实习协议,协议表示工资为3500至6000元,培训结束后他却重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工资只有2800元,且实习前拿到的培训结业证复印件公章也与实际培训学校不一致,杨先生发现公司发的结业证书复印件上,培训学校公章为榆林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复印件公章为榆林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后来发的培训证公章是西安新竹职业培训学校,公司说这是为了实习先做了一个,但我们实际参加培训是在西安新竹职业培训学校。”
对此,西安巨多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先后两份实习协议关于月薪、月休等内容不同,是因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在进行内容调整,“学员有意见不同意可以不签,没有强迫。”该工作人员还说,他不清楚杨先生的结业证复印件为什么是另一家培训机构的公章,“我只是公司最底层的员工,这些我都不知情。”
2019年12月30日华商全媒体平台对此事报道后,2020年1月1日,榆林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人郝先生表示,看到华商报报道后,对杨先生此事进行了解,“我们学校的证书从19年8月后文字内容为机打,而杨先生培训证复印件内容为手写,这份证书我们怀疑是假冒伪造的。”
郝先生还说,他联系巨多消防公司了解情况,却被告知证书是新竹培训所发,目前也没有找到盖有公章的培训证原件,“榆林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与巨多消防和新竹培训都没有合作过,目前我们正在收集资料,准备向相关部门投诉。”
华商报记者 尤洁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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