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称,根据省市小区供配电移交改造工作的要求,从2018年10月起正式启动实施居民用电表改造更换工作。但在实际改造中,物业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公共设施公摊用电等难收取原因,导致小区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难以推进。为推进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化解小区相关矛盾纠纷,切实让业主及早享受到0.4983元/度电费的惠民政策,督促业主和物业履行相关义务,当时出台了这个过渡性《公告》。
周至县住建局表示,针对过渡性《公告》所引发出来的问题,该局经过认真反思,认为这是工作要求不严所致,于是第一时间进行积极整改,责令世纪星城小区物业公司全面收回《公告》,同时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做好督查督办,加强相关物业企业培训指导,提升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建立行业单位与镇街、社区、业委会联系协调机制,积极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分歧矛盾;多元化解、多措并举,确保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落地见效。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