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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家门口起诉”新模式 陕西法院全面开通跨域立案服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1-09 09:51:21 编辑:强鑫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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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陕西法院从2019年12月初开始,已经在全省法院全面开通跨域立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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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上午,省高院召开跨域立案服务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谭晓峰介绍,传统的立案模式是诉状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也就是说,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哪,无论多远,当事人都得去这家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跨地域流动越来越频繁,各个方面的往来越来越密切,各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诉讼纠纷数量在不断增长,因离开居住地或因路途遥远而造成诉讼不便的情况也在随之增加。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正是基于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全国法院在2019年底要全部开通跨域立案。所谓跨域立案服务,就是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或者在线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在线审查决定是否登记立案。这里说的异地,是指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各地,案件的范围限于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案件。上诉案件,由于受诉讼法的程序规定限制,目前仍按照传统

  的方式受理。跨域立案服务的本质,就是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一家法院,通过其诉讼服务中心的跨域立案专门窗口,或者完全以自助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把立案请求传递到全国任意一家有管辖权的中级或基层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远程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决定予以立案。简言之,就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均可实现在当地,也可以向异地法院申请立案,省却了立案阶段在异地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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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域立案有两种办理模式:第一种是全自助模式,适用于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的群体,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加载陕西移动微法院,按照小程序的指引从“我要立案”窗口进入完成立案全过程。

  第二种是窗口服务模式,适用于不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的群体。当事人可以到距离其最近的中级、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跨域立案窗口办理服务。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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