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因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金源·纳帕溪谷项目开发商被处罚36万元。
陕西金源纳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3-2016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金源·纳帕溪谷项目19号楼房屋33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作出罚款36万元的处罚决定。
目前,金源纳帕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华商记者 陈思存
编辑:王彬
相关热词搜索: 预售证 开发商 违规
上一篇:2020西安曲江半程马拉松来了!今日开始报名!
图解|“背锅”几十年的它们大多是益虫 隐翅虫的"黑历史"与"真面目"
图解|内裤袜子到底能不能一起洗?先过3关 过不了就别硬凑
华商网服务情报站丨一夜换季 西安降温明显 陕西版“秋裤指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