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西安大妈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被骗3万多 每次都说正在办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宋雨 2020-01-11 08:31:28
[摘要]刘某还供述了2019年6月,其以为李某(女,29岁,临潼区新丰人)办理庄基证为名,骗取李某人民币1万余元及3条名贵香烟的犯罪事实。

  周大妈想给儿子介绍对象,去年8月底,她认识了临潼新丰街办一位刘姓男子。对方说,这件事包在他身上,不仅可以帮忙“做媒”,还能帮她办理庄基证,当然,这得让周大妈掏点钱,疏通疏通关系。  周大妈一听觉得靠谱,前前后后一共给了对方3万多元现金,还有多条名贵香烟。

  这件事一直拖到了今年年初,儿子的对象迟迟没有进展,连办理庄基证也杳无音信。期间,周大妈也给对方打过电话催促,对方态度倒是很好,每次都说正在办。

  1月8日,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百警进千万家”入户走访活动,当民警来到油槐街办南杨村周大妈家时,周大妈向民警讲出了她的烦恼。

  获悉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将此事向所领导作了汇报,并积极展开调查研判、收集固定证据。当天下午,在公安临潼分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相桥派出所民警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百般狡辩、拒不承认,一口咬定自己并未实施诈骗。

  讯问工作陷入僵局,在简短的商议后,民警决定转变审讯方向,对周大妈的被骗经过再做进一步了解。详细了解了周大妈被骗过程的细节后,民警再次展开对刘某的讯问工作,而此时刘某依旧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随着民警慢慢将证据一一展示出来,刘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如实供述了其在2019年8月底至11月初,在无能力为他人介绍对象及办理庄基证的条件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周大妈人民币3万余元及数条名贵香烟的犯罪事实。同时,刘某还供述了2019年6月,其以为李某(女,29岁,临潼区新丰人)办理庄基证为名,骗取李某人民币1万余元及3条名贵香烟的犯罪事实。

  昨天,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介绍对象 庄基证 做媒

上一篇:西安近期无雨雪 晴冷天气添加衣物注意保暖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