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检查,凡经发现有在疫情管控期间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成价格过快上涨的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兼顾利益与社会责任,合法合理定价,严格守法经营,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
(一)不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的;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三)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市场监管或价格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四)销售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时突破日常利润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五)销售霉烂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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