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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蔬菜价格 西安两家企业各接10万元罚单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20-01-28 23:17:37
[摘要]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加强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三家企业因哄抬物价被处罚。

  为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加强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三家企业因哄抬物价被处罚。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告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检查,凡经发现有在疫情管控期间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成价格过快上涨的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经营者要兼顾利益与社会责任,合法合理定价,严格守法经营,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市场监管或价格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销售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时突破日常利润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销售霉烂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三企业一天内被处罚

  根据西安发布消息,位于丈八四路的安臣大药房,春节期间哄抬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价格,并进行“账外”销售,其中3M口罩的销售价格提升至40元每个,免外洗凝胶每个100元。1月28日早上,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对药店负责人予以约谈,要求该药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同时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根据违法金额对其做出上限27535元的处罚。

  1月28日,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航天富力城邻里中心农贸市场蔬菜价格上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1月27日,富力城邻里中心部分蔬菜上涨幅度60%-100%,其中红萝卜涨幅90%、大蒜涨幅66%。针对此情况,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现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富力城邻里中心处罚人民币10万元。

  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西安市华润万家未央路店,对蔬菜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柜台在销售大白菜的过程中存在提价的问题。

  1月22日至25日,该店大白菜每斤售价是1.58元,到1月26日及27日上午,将价格调整为每斤5.98元。该店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该店进行10万元罚款。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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