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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司法局就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事项做调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1-30 14:02:41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于震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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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西安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复议案件适用书面审查方式,复议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对确需进行现场勘查或者召开听证会的复议案件,依法决定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待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将及时恢复案件审理。  华商报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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