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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发布“十个禁止” 居民禁止相互串门扎堆聊天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20-02-06 16:39:28
[摘要]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市临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市临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

  2月5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确保群众生命健康,有效降低人员流动,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西安市临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十个禁止”。

  一、未经许可,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禁止举行聚集聚会活动。

  二、未经批准,全区所有企业、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机构(超市、水果蔬菜店、药店、便利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和民生必需的企业外)禁止复工、经营。已批准复工的企业和开业经营的酒店、超市、商场等场所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消杀、测温等防控措施。

  三、未经批准,全区各村组、社区及群众个人禁止举办各类婚礼庆典及文化娱乐活动;丧事活动必须从简,不得聚餐,必须向村(社区)报备。城乡居民禁止相互串门,扎堆聊天,非生活必须、身体健康问题一律禁止外出。

  四、所有村组、小区及各类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立检查站点,24小时值守,严格开展登记、测温、消毒等作业,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一律测体温、查验身份证,禁止不戴口罩、不带身份证人员随意进出。

  五、在市外人员近期禁止返回,私自返回的,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自觉居家留观,或按要求到集中留观点隔离。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街道、村组(社区)要主动提供就医服务,禁止隐瞒病情。

  六、居家隔离人员禁止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强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拒绝接受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禁止利用疫情防控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行骗牟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八、房屋中介机构及出租户近期禁止出租房屋,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必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全区各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必须坚决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各级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各项措施要求,无条件服从配合,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全区广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管好亲属,带动邻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禁止发表同中央、省、市、区决定相违背的不当言论。凡发现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函告所在单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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