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纳入劳保统筹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承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等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通知》提出,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支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获5万元至50万元补助。支持范围内的企业可于1月25日(陕西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通知停止申报之日进行补助申报。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通讯员 何蓉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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