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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中小微企业免征

编辑整合 华商网 2020-02-20 15:39:08
[摘要] 2月20日(星期二)15:00,陕西省召开第十五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华商网讯 2月20日(星期四)15:00,陕西省召开第十五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介绍,近期陕西相继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免”。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二是“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是“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四是“补”。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中小微企业或创业个人房租、水电费等。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校园招聘补贴。

  五是“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六是“商”。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七是“扩”。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无法返岗劳动力;对受疫情影响失业且缴费满一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至疫情结束。



来源:华商网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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