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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未发生疫情小区 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规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赵瑞利 2020-02-21 14:54:29
[摘要]2月21日,西安市莲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通知称,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21日,西安市莲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通知称,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称,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属于中风险地区,应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莲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社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的小区保持出入登记、测温、消杀等基本的管控措施不变;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打牌,提倡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二、对仍需管控的有确诊、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小区,坚持实施之前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化管理。

  三、对未发生疫情且没有密切接触者的小区,取消每户每2天一次外出采购物资的规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省外特别是重点疫区返回西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信息登记、隔离等管理措施;省内来返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正常出入住所。

  五、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执行居家隔离相关规定,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小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进行消杀,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七、对企业和单位复工人员,社区根据企业和单位出具的开(复)工证明,在体温测量正常的情况下,予以通行。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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