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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起 咸阳市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和客运班线运营

编辑整合 咸阳发布 2020-02-21 20:52:57
[摘要]咸阳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月22日起市域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公共交通逐步恢复日常运营服务。

  为做好咸阳市复工复产后的公共交通服务,按照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客流变化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咸阳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月22日起市域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公共交通逐步恢复日常运营服务。

  一、班线客运(一)咸阳市区域内经营性客运班线从2月22日起全面恢复运营。(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与省交通运输部门、相关地市协调对接后,有序恢复运营。(三)市域内汽车客运站全面恢复运营。

  二、公共交通(一)咸阳市域内城市公交线路全面恢复运营,并根据复工后客流情况,及时增加运力,调整运营时间,具体运营班次及时间以公交企业通告为准。(二)跨市城际公交线路,经与西安市、西咸新区协调对接后,恢复运营。(三)各县市出租汽车全面恢复运营。全市出租汽车继续执行市域范围内(机场除外)运营政策。

  三、定制、包车客运 针对企业复工农民工返岗需求,开通农民工返岗“点对点”直达式包车客运服务,为复工企业开通“定制公交”。有复工需求的企业,请向当地政府部门及时提出复工包车申请并经认可后,开通企业复工定制包车(联系电话029—32891106),解决复工人员出行问题。除了执行疫情防控等指令性运输任务外,其它包车业务暂停。

  四、工作要求(一)乘客乘坐车辆必须佩戴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乘车。乘坐客运班线客车和城市公交必须隔位散座,客运班线乘坐率不超过50%。(二)客运站、公交场站以及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定时消毒,保持通风运营,落实卫生清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安全防护等措施,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客运车辆必须在车厢后排预留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三)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现场管理人员拒绝其乘坐车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非工作和特殊原因需要,尽量避免出门或减少外出。



来源:咸阳发布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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