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想要做点生意的小鹿(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某“看守所所长”的“刘大哥”,小鹿希望找点财路,于是询问“刘大哥”,称自己想做生意,问他有没有门路。对方称看守所的小超市利润可观,且自己负责后勤工作,房租可以给予“友情价”。其后,“刘大哥”先后以缴纳半年房租、手下干部需要住院看病、超市消防不合格要缴纳罚款等借口,先后向小鹿索要29000余元费用。随后,“刘大哥”就消失不见了。
经小鹿了解,看守所压根没这个人,于是报警。经查,“刘大哥”即刘某前科累累,曾于2011年、2015年两次因为诈骗罪获刑,是个有着多次诈骗前科的惯犯。
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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