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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免除的物业费又让补交 鄠邑区上林苑业主因此被限制买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3-12 18:16:37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李婧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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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就剩下5吨水了,电也所剩不多,眼看就要断水电。”姜先生说,如今物业要他补交物业费,否则不再给他卖水,而这些物业费本应免除。

  入住四年多配套设施一直不到位

  姜先生家住西安市鄠邑区上林苑小区,开发商是咸阳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房时间是2015年11月。购房合同第十四条为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其中包括水电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天然气于房屋交付时安装到户,中央空调于小区交付后第二个采暖季使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未达条件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姜先生说,小区共四栋楼,其中三栋是安置楼,他家所在楼栋是小区唯一的商品房。“当时因为要装修,就一次性交了两年物业费。”姜先生说,可小区的设施条件一直没有达标,到2018年才通天然气,去年冬天终于使用地热源泵中央空调的方式供上暖。

  “暖气原先说交房后第二个采暖季使用,结果到去年才用上。”姜先生说,业主们经常反映小区问题,开发商2019年才急忙开挖地源热泵井,中央空调闲置四年多才使用,噪音大外加电费高都让人难以承受。另外,到现在小区还是临时用电,没有车棚、消防设施不到位。

  华商报记者查询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有多个关于上林苑小区配套设施的反映。去年9月,鄠邑区回复,经查上林苑小区中央空调井至今未打通,导致小区出现无法供暖、购水限额、没有公网电等问题。区住建局召开工作联席会,开发商承诺争取本供暖季投入使用,纠正小区物业购水限额问题,联系电力局完成小区应急供变电力设施并投入使用。到10月再次回复,小区用电目前为临时用电,先用临电保障居民生活及中央空调用电再办理正式用电。停车、电动车自行车棚问题,需中央空调地源热泵钻井及地下车库设备安装等工作完成后,方可解决。

  物业不认购房合同 不同意物业费免收

  目前,姜先生最头疼的问题是物业购水限额,“一开始只给卖10吨,后来只给卖5吨,现在彻底不给卖水了。”姜先生说,“疫情期间没有买水,家里就剩5吨水,总有用完的一天。”他复工后找过物业,但物业坚称不能给他卖水,强令他补交2018年至今的物业费,他提出从2020年开始交,物业不同意并表示不补交就不再卖水。姜先生说,他家所剩的电量也不多了,估计物业也会限购他家的电。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没有几个人,业主入住小区按照规定都需交物业费,姜先生入住时已交了两年物业费,既然入住的时候交了,不可能中间又断交,他提出从2020年开始交,这肯定不行。

  至于购房合同中规定的未达条件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开发商的承诺她不知道,物业为业主服务肯定要收物业费,“就像两个兄弟一样,哥哥欠的钱能不能让弟弟还。”

  辗转联系小区开发商,一听说是记者对方立刻挂断电话,再联系另一名开发商工作人员,这名女士表示,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因为入住率特别低达不到条件,所以没有供暖。姜先生这名业主她也不了解,物业要收业主的物业费,和开发商没有关系,她也不很清楚,也不清楚当初购房合同条款的情况,此问题不能找她,也无法解答。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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