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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电表改在外自购后收取公摊电费 业主质疑合理性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 陶颖 2020-03-15 07:42:07
[摘要]小区更换了电表改在外自购,但同时,物业每月向每户按照建筑面积收取0.25元的公摊电费,不知道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家住浐河西路暖山·西安小区的刘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去年小区统一更换了电表,之后住户买电都是在外自购,但同时,物业每月向每户按照建筑面积收取0.25元的公摊电费,不知道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否合理。就此情况,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业主:户表改造后

  物业收取公共电费

  刘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小区电费由物业收,每度0.65元,2019年中旬,通知进行户表改造,大家陆续在物业进行了登记,年底更换了电表。“本想着以后电费就跟物业没关系了,但今年,在缴物业费的时候发现,还得掏‘公共电费’。”刘女士说。

  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两份收据上看到,一份为物业缴费收据,另一张则单独是“公共电费”的收据,此收据上显示,2020年1—6月,李女士缴纳了144元的公共电费。“我们家面积96平方米,每个月的公共电费就是24元。”李女士说。

  在小区其他业主处,刘女士的说法得到了证实,同时,大部分业主表示,对物业收取的公摊电费具体情况不太清楚。“没见到公示的用电清单,也没见提前就这项收费对业主进行说明。”

  随后,记者从进行了户表改造的多家小区业主处了解到,小区大多都收取了公摊电费,有些小区未对具体收费进行公示,也有一些小区公示了,住户表示,看不懂。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也有一些单位家属院不收取公摊电费。

  物业:预收公共电费

  多退少补

  记者从刘女士所在小区物业了解到,之前小区业主在物业买电,0.65元/度,这其中就包含了公共区域的用电,现在业主在外面买的是各家户内的电,外面公摊部分的用电量就没有了,现在小区公摊用电的具体收费标准没有下来,目前,是根据已经改造过的小区的收费标准,在小区内试运行,每月按住户家建筑面积收取,预定了每平方米0.25元的标准。以后,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的电表的实际使用量出来以后,到底用了多少钱的电,再具体分摊,到时候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预收费用的基础上,多退少补,具体的收费标准等也会向业主公示。

  小区的公摊电费按什么收取?记者从多家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公摊电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看小区公共区域的能耗情况,据实分摊,收费从每平方米0.15元到0.25元不等,各小区都是按业主家的建筑面积收取的。

  政策:公摊电费

  应据实公摊并定期公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西安市大力推行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现居民用电直供到户,但因此产生了“公摊电费”的收取。目前执行的西安市政府2013年出台的《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户表改造后,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楼外两部分用地)所产生的电费,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等用电。

  供电企业对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进行计量,可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小区自管单位代收电费,并据实向供电企业缴纳。供电企业酌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将公共用电单独列账,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缴及分摊情况。

  本报记者 陶颖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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