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振洲带领办案人员,与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对落实县检察院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检查发现,今年开学前期,黄龙县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执法,对居住条件差,证件不齐、设施简陋的托管机构已全部取缔,目前黄龙县已有5家托管机构在黄龙县教育科技局登记备案,黄龙县公安局对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5家托管机构按照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健康证,学生宿舍均按照规定设在一楼,面积、通风条件、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场所、卫生间、消防设施等场所均达到了《黄龙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张花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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