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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明珠物业收取万元装修保证金遭质疑 官方回应:双方应协商解决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0-05-08 17:10:58 编辑:钟梦哲 作者:钟梦哲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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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塔市场监管局:收取装修保证金未违反西安物业收费政策

  据了解,2019年9月1日起,陕西省执行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

  此后,西安市发改委取消了《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物发〔2012〕259号)文件中关于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及装修期间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等相关规定,不再进行政府指导定价。

  记者就曲江明珠小区收取装修保证金一事与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对方调查之后表示该小区物业企业与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方案》约定“所有业主进行内部装修均需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接受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物业企业与装修公司双方签订的《装修补充协议》约定“装修公司需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以警示并杜绝违规主梁乱打眼,乱砸承重墙的事件发生;装修验收合格后将会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物业企业对装修行为进行管理并收取装修公司装修保证金的行为,并未违反西安市物业收费政策。”为了能尽早入住,在相关部门的多次协调下,黄先生目前已缴纳8000元费用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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