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九州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东通报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未酒驾,获谅解不起诉

社会新闻 “竹乡广宁”微信公众号 2020-05-10 11:10:25
[摘要]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竹乡广宁”5月10日发布“广宁县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况通报”: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广宁县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帖文,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某勇(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伤情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勇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来源:“竹乡广宁”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泽鹏

相关热词搜索: 交警队长 逃逸 酒驾

上一篇:湖南一女官员聚餐吸毒死亡:9名涉毒者全部归案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