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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违规宣传、侵害购房者权益 西安三家房企被通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20-05-14 17:52:31
[摘要]为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行为,该局对外发布三起典型商品房违规销售警示案例。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为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行为,该局对外发布三起典型商品房违规销售警示案例。

  案例一: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严重侵害购房人利益。

  陕西华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简称:华顺公司)在“罗马心家苑”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涉嫌“一房二卖”,将已网签的房屋再次出售。由于华顺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对我市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西安市住建局向华顺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视其情节,对其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二: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在广告宣传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等违规行为。

  西安中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中乾公司)在“欧亚风景”(推广名:3号LOFT)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在广告宣传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等违规行为。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西安市住建局向中乾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视其情节,对其作出记5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三: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补充约定条款等形式减轻、免除应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购房人责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害购房人权益。

  西安名都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名都公司)在“风景御园”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以补充约定条款等形式减轻、免除应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购房人责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害购房人权益。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西安市住建局向名都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视其情节,对其作出记5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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