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近日,陕西交警发布消息,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为6月30日,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二)逆向行驶的;(三)醉酒驾驶的;(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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