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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入选西安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件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5-22 17:56:28
[摘要]韩召海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5月22日,西安中院发布了2019年度西安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件,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入选。

  被告人韩召海纠集老乡及同事曹明、孙明等7人擅自设立金雨空放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在借款人逾期后,又采取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夹击身体敏感部分、喷辣椒水、踩脚趾、烟头烫、“架飞机”及电击、强拿硬要、打砸借款人家中财物等恶劣手段暴力讨债,还采用“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从而使组织影响不断扩大,组织势力日渐加强,逐步形成一个以韩召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依法判定韩兆海、曹明等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16年以及16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并依法没收了上述被告人作案财物、追缴其违法所得。

  韩召海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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