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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易地集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5-28 16:46:13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黄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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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西安市易地集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西安市易地集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包括八条内容。

  比如第二条提到,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西咸新区范围内新出让的住宅用地(含与商业设定为共用宗的),不再实物配建公租房,改由受让人按宗地出让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集中配建公租房建设资金(下称配建资金)。

  对宗地使用性质由非住宅调整为住宅的,受让人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配建资金。对宗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如原宗地已落实配建公租房任务(含原宗地出让时无需配建公租房的),受让人现按新旧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差额的10%补缴配建资金;如原宗地未落实配建公租房任务,受让人现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配建资金。

  第三条提到,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由市住建局统筹规划、集中建设。配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公租房和人才房的项目建设、租金补贴、运营管理等。

  怎样看待?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此次意见稿明确了公租房建设的新模式,即异地集中配建。此类配建模式会影响相关房企的拿地策略和开发方式,值得相关房企的关注。应该说对于房企投资拿地是有很多启发的。当前土地项目开发中,很多房企是需要承担配建任务的。但此次西安的政策做了调整,即不再要求进行公租房的实物配建,改为缴纳配建资金。这使得房企的配建压力有所减少,但想要拿地的资金要求强化了。后续相关房企应该积极研究此类土地出让模式,主动办理配建资金缴纳工作,以顺利拿到施工许可证。另外类似政策也使得后续公租房的建设更加到位,通过此类配建资金,公租房运作将具备更充裕的资金来源,这对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华商报记者 黄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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