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记者 钟梦哲)《潼关县志》烈士篇中有这样的记载:1984年4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炮兵连班长任维明和炊事班长赵大海随连队野外训练回营后,途径黄河岸边发现一名落水儿童,在解救儿童时不幸牺牲。近日,华商网接到文中烈士任维明家属的求助,称由于历史原因烈士骨灰下落不明,他的老母亲希望能够早日找到儿子遗骨的安葬地,逢年过节可以去祭拜。
任维明入伍后曾三次出生入死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据《潼关县志》记载,任维明烈士生于1963年,甘肃省庆阳县人,1982年在长庆油田做临时工时报名参军。报名参军时有人问他:“不领120元,去领12元,图个啥?”他说:“我不能爱钱不爱国”。入伍后,他曾在日记中写道:“人生真正的幸福不在于达到目标,而在于达到目标的奋斗之中”。1981年安康遭水灾时,他随军带病抢险,三次出生入死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1984年4月15日下午,任维明、赵大海随连队野外训练回营,途经黄河堤岸时,突然传来小孩哭喊声。二人遂疾步越过两米高的石堤,发现一小孩在黄河漩涡中挣扎。任维明甩掉上衣、手表,扑向浪中,抓住小孩奋力游向岸边,骤然被一排巨浪推入激流。赵大海毅然跳入河中与维明合力将小孩向岸边推拉,两人同被巨浪淹没,献出了生命。
1984年8月2日,潼关全县干部、群众、战士等1000多人集会悼念任维明、赵大海两位烈士。他们所在部队团党委根据其生前申请,追认二人为中共党员,军党委给予他们追记一等功,原兰州军区党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之后任维明、赵大海烈士的后事由其所属部队负责,地方政府并没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