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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交警开出“自选罚单” 未戴头盔可朋友圈集20个赞再放行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6-02 18:05:31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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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是全国交管部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处罚措施,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二天,不少市民以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在此次处罚范围内,就把头盔这事儿抛到了脑后,放心大胆上路了,没想到咱们澄城交警蜀黍一大早就在路上恭候呢。

  6月2日上午,渭南澄城交警大队执勤中队在古徵街六路口展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项劝导活动。从当天从路面执勤来看,在前一段时间的大力宣传之下,现在澄城县市民当中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人数在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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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发现,在劝导现场电动车驾乘人员大约有一半知晓并佩戴了安全头盔,还有一半人数没有戴,他们当中有好几种情况,有的是忘了戴,有的是买了放在车里没戴,还有的暂时没买到头盔,还有的属于不知晓也没佩戴。在行动中,交警部门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主要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为主,对于拦截下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要求转发澄城交警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新闻,并描述当天未佩戴头盔的事实发朋友圈并集20个赞再予以放行,或者有头盔的驾驶人电动车被交警部门暂扣,驾驶人回家取回头盔,交警再返还电动车,通过“自选罚单”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意识到自己佩戴头盔出行的安全性,并利用朋友圈“以点带面”进行普法宣传,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及其身边的家人朋友引以为戒。以此加强对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扩大在社会上的宣传力。

  澄城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今后将持续通过教育劝导和提醒,逐步增强广大市民“佩戴头盔”的安全防护意识。后期还将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逐步地自觉佩戴头盔。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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