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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一村民偷猎易危物种被判 罚金5000元后义务护林5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6-04 16:16:09
[摘要]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检验,被告人王某所猎杀动物为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2018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宁陕县龙王镇棋盘村北沟组自家房后一山坡安装钢丝套,随后通过该钢丝套猎捕一只麻羊子。

  王某将该只麻羊子尸体运回,分解后出售给同村村民杨某(另案处理)。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检验,被告人王某所猎杀动物为鬣羚,属偶蹄目,牛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易危物种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布设钢丝套猎捕鬣羚一只,侵犯了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调解由被告人王某赔礼道歉,并在安康市宁陕县龙王镇辖区内义务担任护林员五年,由安康市宁陕县龙王镇人民政府监管,如被告人不服从政府安排履行义务护林员职责,则应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某担任义务护林员,以“劳务代偿”的形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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