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一男子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酒驾,且不戴安全头盔,大清早被榆林神木交警查……
6月8日8时许,陕西神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家堡中队民警在神王路高家堡段巡查时,一名驾驶员驾驶一辆红色宏达牌“陕KJ9299 ”号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高家堡村路段。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且无法提供驾驶证,遂将其带回单位。
经查,该驾驶马某某系无证驾驶。同时,该摩托车所挂号牌是一辆松益牌摩托车号牌且已注销,存在套牌违法行为。并且,该驾驶员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后,酒精含量为54mg /100ml,系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一款及第96条第3款,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驾驶员行政处罚4500元罚款。
蜀黍必须再强调一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这句话同样适用摩托车驾驶员;酒驾的危害也同样需要摩托车驾驶员牢记在心。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